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市地税发[2000]31号
颁布时间:2000-02-25
2000年2月25日 市地税发[2000]31号 市地税高新开发区分局,碑林区地方税务局: 最近,省地税局以陕地税函[1999]177号文件对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1999年度提取管理费进行了批复。其中,涉及西安市地区的企业4户,提取 管理费金额156万元。属于市地税高新开发区分局的管户是:陕西伟志衬衫有限责 任公司、陕西伟志西服有限公司,西安伟志职业装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碑林区地税局 的管户是陕西伟志集团西安商贸有限公司。请你们接文后,按审核的标准在税前扣除。 附件: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取1999年度管理费的 批复
(2)
上一篇: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太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取1999年度管理费的批复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