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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发[2000]452号
颁布时间:2000-11-08
2000年11月8日 市国税发[2000]452号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陕国税发[2000]236号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 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发[2000] 5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 征营业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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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西安吉祥食品厂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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