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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1998年度注册税务师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税注字[1999]001号
颁布时间:1999-06-23
1999年6月23日 陕税注字[1999]001号 各地市国税局、地税局、各税务代理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1998年度注册税务师注册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1998年度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认定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中华 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均应到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申请执业注 册或非执业注册。 二、注册登记时间:1999年7月1日-8月31日。过期未申请注册者,视 为自动放弃注册权。 三、具体注册程序,按省地税局、国税局和本中心联合下发的陕地税发 [1999]131号文件规定办理。 四、收费标准:执业注册费80元;非执业注册费20元。另统一收取工本费 10元。 五、对年龄在60岁以上,并一直从事税务代理工作的原执业税务师,其注册登 记工作另行通知。 六、各地、市请于7月10日前来领取有关资料。 七、联系地址:西安市雀大街28号 联系电话:7214663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1998年度注册税务师注册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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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伪造倒卖发票犯罪活动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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