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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保障性企业移交后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国税发[2003]241号颁布时间:2003-09-26

     2003年9月26日 陕国税发[2003]241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保障性企业移交后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 发[2003]10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保障性企业移交后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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