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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3]132号颁布时间:2003-07-09

     2003年7月9日 陕地税发[2003]132号 各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机构: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鼓励科普 事业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5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 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鼓励科普事业 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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