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西藏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西藏自治区电信公司2002年度低值易耗品摊销有关的问题的批复
藏国税函[2003]24号
颁布时间:2003-03-26
2003年3月26日 藏国税函[2003]24号 区直属征收局: 你局《关于西藏自治区电信公司2002年度低值易耗品摊销有关问题的请示》 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根据相关规定,同意你局初审意见,批准西藏自治区电信公司 2002年度购置的低值易耗品共计4,391,997.58元,2002年摊销 其总额的90%,即3,952,797.82元,2003年摊销其总额的10%, 即439,199.76元。 (3)
上一篇: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2002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审批事项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