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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税收退库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藏国税函[2002]153号
颁布时间:2002-12-18
2002年12月18日 藏国税函[2002]153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在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税收退库问题的复函〉的 通知》(国税办发[2002]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税收退库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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