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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中的有关条款的通知
藏国税发[2002]95号
颁布时间:2002-07-23
2002年7月23日 藏国税发[2002]95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涉外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 办法(试行)〉中有关条款的通知》(国税函[2002]607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 (试行)》中有关条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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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办案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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