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西藏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藏国税发[2002]32号
颁布时间:2002-04-01
2002年4月1日 藏国税发[2002]32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 [2002]盟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总局要求,结合我区2002年税务工作会 议精神及《2002年全区税务稽查工作要点》,全面深入的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 认真安排部署并进行总结,6月底(集贸市场8月底)完成上半年专项检查工作,9 月底完成下半年专项检查工作,并分别于7月15日(集贸市场9月5日)前和10 月15日前将上半年及下半年专项检查工作报告及相关统计表报送区局(稽查局)。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3)
上一篇: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下一篇: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