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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藏国税函[2002]129号
颁布时间:2002-11-01
2002年11月1日 藏国税函[2002]129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区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 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9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 贯彻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 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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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帐征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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