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西藏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帐征收的通知

藏国税函[2002]124号颁布时间:2002-10-24

     2002年10月24日 藏国税函[2002]124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区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帐征收 的通知》(国税发[2002]1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的通 知 (3)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