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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问题的通知
藏国税发[2002]61号
颁布时间:2002-05-14
2002年5月14日 藏国税发[2002]61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区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3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问题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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