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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股票转让所得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地税二字[2007]4号
颁布时间:2007-01-10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股票转让所得有关问题的通知
》(所便函[2006]10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
》(国税函[2006]1200号)第一项第六款关于股票转让所得申报的规定一并贯彻执行。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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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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