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9日 云国税函[2004]978号
玉溪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云南新兴仁恒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
(玉国税发[2004]275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外商投
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2000]49号)和《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
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云南新兴仁恒包装材料有限公
司购买国产设备总额为14290110.10元,扣除增值税退税
2076340.78元,可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国产设备金额为
12213769.31元。同意该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4885507.72元。请你局做好税收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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