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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云南电力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

云国税函[2004]958号颁布时间:2004-12-21

     2004年12月21日 云国税函[2004]958号 昆明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云南电力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问题的请示》(昆国税发[2004]487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 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规 定,经审核,该公司主营业务“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咨询、技术监理”符合《当前国 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服务业-技术咨询、技术监督管理”项 目。经研究,暂同意云南电力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自2003年度起在西部大开发 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内减按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公司2004年度及以 后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申请,请你局按政策规定逐年审核确认后执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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