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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昆明新知图书城有限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请示
盘国税发[2004]100号
颁布时间:2004-06-07
2004年6月7日 盘国税发[2004]100号 昆明市国家税务局: 昆明新知图书城有限公司属我局所管的一般纳税人出版物销售企业。该公司目前 已在云南的曲靖、大理、玉溪、楚雄、开远、思茅、景洪、昭通、蒙自、文山、丽江、 香格里拉开办十二家分公司,并已在当地进行了注册登记,同时,该公司拟在宣威、 六库再开设两个分公司,初步定于六月底开业,另:芒市分公司也将于7月初设立。 上述十五个分支机构均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规范化管理、统一核算,所属十五个 分支机构不设财务人员,只设出纳,由总部进行统一财务核算。在此种经营管理模式 下,在当地缴纳税款有一定难度,且不便操作,现向我局提出申请办理统一缴纳增值 税相关手续。该公司在昆明的平均税负为1.72%,根据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国税 发[1999]269号文《关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地区设置非独立核算分支机 构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测算,经我局研究:拟同意该 企业所属分支机构在我局统一缴纳增值税,其分支机构向所在地国税局按销售额 1.3%预缴增值税,其预缴部分在我局抵扣。 当否,请批示。 附件:企业报告、分支机构清册及《税务登记证》、《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审批表 (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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