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密码保密检查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云国税发[2004]240号
颁布时间:2004-10-18
2004年10月18日 云国税发[2004]2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密码保密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税办发[2004]29号),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密码机配备到我局后,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了《全国税务系统普通密码使用 管理暂行规定》(国税办发[2002]35号),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弄 懂弄清作为本级密码使用要求,以及密码机配备管理、日常管理、维修管理的具体任 务,在此基础上,一是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管理范围和保密要求,办公室负责密码 机的交接登记和资料保管,信息中心负责密码机的日常维护和维修管理,以及《暂行 规定》中明确的各自职责。二是实行了专人管理,并根据机关人员的变化随时调整, 目前,办公室工作人员:曾芳(电话:0871-3121198),信息中心工作 人员:何辉(电话:0871-3128193)。三是落实保密安全的有关规定, 密码机一直安放在信息中心主机房特制保险柜中,主机房安装了摄像监控装置和门禁 系统。密码机在使用、保管、递送等各环节,严格执行制度,登记手续齐全,防火、 防盗、监控、报警等安全措施到位。 根据本次自查中发现的人员交替中工作交接不够及时严谨等问题,我们再次组织 学习了《暂行规定》,促进了领导和机关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同时,调整充实了“密 码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了有关制度和措施,有效推进了密码工作使用管理规定 的落实。 (3)
上一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汇总部门的报告
下一篇:
盘龙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昆明新知图书城有限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请示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