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
云国税函[2004]747号
颁布时间:2004-08-31
2004年8月31日 云国税函[2004]747号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4]95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地税务机关对原挂靠税务机关的“改制所”脱钩改制的情况再进行确认, 是否存在明脱暗不脱等情况。请将确认结果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于9月27日前报省 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请各税务师事务所对本所法人、所长、股东的资格再进行确认,是否存在执 业注册税务师以外的个人或单位担任法人、所长或股东的情况。请将确认结果以书面 形式加盖公章于9月27日前报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
(3)
上一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审计署关于788户企业税收征管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下一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农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协查函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