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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华通讯社所属事业单位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云国税函[2002]617号
颁布时间:2002-10-23
2002年10月23日 云国税函[2002]617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华通讯社所属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2]8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02年度,除新华 通讯社云南分社外,其所属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均要就地缴纳所得税。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华通讯社所属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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