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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聘请李琴玲等九名同志为特邀监察员的通知
云地税发[1997]247号
颁布时间:1997-08-15
1997年8月15日 云地税发[1997]247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监察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聘请特邀监察员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贯彻落实云 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云南省地方税务机关聘请特邀监察员工作意见》(云地税发 [1997]196号),扩大全省地税系统接受社会监督渠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我局机关特聘请李琴玲等九名同志为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廉 政建设特邀监察员: 李琴玲 云南省委办公厅信访处 副处长 贾宝强 云南省人大财经委办公室 主任 贺 力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信访处 主任科员 周文云 云南省政协经委办公室 主任 王继秋 云南省纪委信访室 主任干事 杨代飞 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纪工委检查室 主任 张仁礼 云南省个体劳协 副主任 李淑伦 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钟尚毓 云南省建工集团总公司 副处长 (高级会计师) 按有关规定,省局特邀监察员将不定期地了解省地税局机关和全省地税系统执行 各项廉政制度的情况,以及社会各方面对地税部门的反映和意见。各级地方税务机关 及全体地税人员在特邀监察员行使职责时要积极支持配合,如实向他们汇报本单位执 行各项廉政规定的情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把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全省地税系统尚未聘请特邀监察员的单位,请按照省地税局《关于云南省地方税 务机关聘请特邀监察员工作意见》(云地税发[1997]196号)有关要求,尽 快落实此项工作。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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