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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税务局、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商业、物资供销类税目注释的通知》的通知
云税地字[1993]第44号
颁布时间:1993-06-12
1993年6月12日 云税地字[1993]第44号 各地、州、市税务局、计委(计经委),大理、个旧市税务局、计委: 现将国家税务局、国家计委国税发(1993)040号《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 资方向调节税商业、物资供销类税目注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省原 有解释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国家税务局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商业、物资 供销类税目注释》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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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税务局、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节能项目等三个税目注释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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