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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重庆长江三峡旅业股份有限公司各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渝地税函[2000]215号
颁布时间:2000-09-29
2000年9月29日 渝地税函[2000]215号 重庆长江三峡旅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所属各分支机构按属地缴纳所得税的请示”(三峡旅股司 [2000]44号)收悉。 鉴于你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区分散,财政和税收级次不同的实际情况,经 研究,同意你公司的意见,对你公司本部和重庆宾馆有限公司、重庆阳光国际旅行社 的企业所得税在渝中区地方税务机关统一缴纳,其余全资子公司和分公司(重庆市同 创广告有限公司、丰都国际旅行社、奉节国际旅行社、丰都神宫分公司、巫山运输分 公司)在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时间从2000年1月1 日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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