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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违规契税政策的通知
琼地税发[2003]279号
颁布时间:2003-06-23
2003年6月23日 琼地税发[2003]279号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违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03]8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内容做好契税政策执行情况的 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于6月28日前上报省局,省局将根据各市县自查情况进行 抽查。对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的,要立即纠正,对有错不改的,省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违规契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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