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录入时间:2016-03-15

  问: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因此,符合上述一种或几种情形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