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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办食堂业务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录入时间:2015-04-13

  问:企业自办食堂,与职工各负担一部分费用。企业负责食堂的采买运营,职工交现金冲卡,都入财务大账,凭采买发票报销,计入福利费,职工交的冲卡费用冲减福利费,这样
  账务处理是否正确?采买报销需要什么原始单据?
  答:《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
  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根据上述规定,内部食堂对外发生采买业务,应按规定取得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职工交的充卡费用属于职工福利费减项,账务处理时可以冲减职工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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