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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报送电子口岸信息到国税局

录入时间:2006-09-20

 
  问:免抵退系统中,如何报送电子口岸信息到国税局?
  答:企业不需要在“生产企业退税申报系统”中将中国电子口岸的报关单电子信息报送到国税局,只需要按系统要求录入进料加工手册、进口料件明细、出口货物明细、间接出口货物明细、免税货物明细等出口资料,并生成软盘或通过网上申报报送到国税局即可。中国电子口岸的报关单电子信息是按照如下途径传递到各市国税局的:出口企业在申报地海关领取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黄联),登陆中国电子口岸查询报关单电子信息,与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进行比对,比对无误后在网上提交。企业网上提交的报关单电子信息会定时由海关总署传送至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再通过“电子传输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在税务部门的内网传送至各省(市)国税局,再由各省国税局传送至各地级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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