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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蛋白粉按13%税率退税

录入时间:2006-05-30

  某公司将收购回的新鲜鸡蛋,经过冲洗、消毒、灭菌处理后制成全蛋粉、蛋白粉等蛋制品。这些蛋制品除内销外,还有一部分用于出口。对出口的全蛋粉、蛋白粉,不知道该以何种税率申请退税。
  答:从加工工艺过程看,该公司生产的全蛋粉、蛋白粉应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根据我国有关退税政策规定,对于以17%税率征税的产品在办理退税时的退税率一般有17%、15%、13%等几种。具体到全蛋粉、蛋白粉的退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太阳食品(天津)有限公司出口各类蛋粉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175号)中明确规定,蛋粉(全蛋粉、蛋白粉和蛋黄粉)征税率17%,退税率13%。由此可见,该食品公司生产的全蛋粉、蛋白粉等蛋制品在出口时,应该按13%的退税率申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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