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手续费及佣金的会计核算科目

录入时间:2009-06-30

【中华财税网2009-6-30信息】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也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
  所以企业在核算手续费及佣金时应注意单独设立“营业费用——手续费及佣金”明细科目归集反映,不可和其他费用混淆核算;另外,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收入总额。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