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纳税人缴纳城建税的账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8-03-10
【
中财税
信息
网
2008/3/10信息】 为了反映城建税的计算和缴纳情况,按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应设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和“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账户。
例:某企业经计算,2002年8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72 200元,已与次月缴纳了该项税款。其会计分录是:
8月份计算出应交的城建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72 2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172 200
9月份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172 200
贷:银行存款 172 200
上一篇: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处理
下一篇:
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账务处理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