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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8-03-10
【
中财税
信息
网
2008/3/10信息】 对于企业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①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的土地使用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②实际将土地使用税款上缴税务机关时,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③计算出应补缴的土地使用税税额时,作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④年终实际上缴税金,作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如税务机关退回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应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作会计分录如下:
①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②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企业,由于其不需要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因而不存在相应的会计核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借记"管理费用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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