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折旧年限如何确定?
录入时间:2007-05-30
问:企业在上月份购买了车辆取得了发票且财务当即入帐,但在本月份车辆的购置税、牌照费、保险费等有相关费用入帐,这样车辆的价款与车辆的相关费用在财务上入帐分属两个不同的月份,则财务上计提折旧是从本月开始吗?计提折旧的基数是上月购买车辆的价款和本月的购置税等相关费用吗?
答: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的税金后的价值入帐。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
上一篇:
与客户另行签定的付汇境外佣金协议,是否要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下一篇:
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