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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会还是董事会?
录入时间:2007-04-24
问: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会还是董事会?
答:一般来说,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按照本法行使职权。
但是,由于我国针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及外商独资企业分别制定了三部外资法,按照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原则,如果外资法对三资企业组织机构有特殊规定的话,将优先适用这些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只规定合营企业、合作企业设立董事会(联合管理机构),因此,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为董事会(联合管理机构)。
对于外商独资企业,《外资企业法》并没有规定其组织机构,因此,根据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使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于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独资企业,其权力机构是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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