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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雕塑工程缘何税率不同
录入时间:2006-07-17
问:小张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承接各类雕塑设计与制作工程。最近,小张接到两单工程,一单是为艺博会制作参展作品,另一单是为某房地产小区制作标志性雕塑。在取得了这两笔收入后,小张带着合同等资料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却发现税务局打印出来的缴款书上,注明两单合同需缴纳的营业税税率却不同,为房地产小区制作标志性雕塑是按3%缴纳的营业税,为艺博会制作参展作品则是按照5%缴纳的营业税,小张觉得十分不解。
答:雕塑有工程性施工与非工程性设计制作之分,非工程性雕塑一般是指通过个人的劳务满足市场(工艺美术类市场、画廊及展览馆等)参展或出售需求的雕塑设计制作行为;而工程性雕塑则是以施工工程为主体的一种雕塑施工作业行为,包括城市雕塑及园林环境雕塑的工程施工等,其具体操作与建筑装饰工程相同,即由作者设计后交由工程人员施工(包括建造大型钢筋支架、打地基等)。根据这一实际情况,对非工程性雕塑按“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税目缴税,对工程性雕塑按“建筑业”税目缴税。
税务人员进一步解释,小张从事的两笔业务都是雕塑劳务,但性质却有差异,为艺博会设计制作的参展作品,属于非工程性雕塑设计劳务,应按“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而为房地产小区制作标志性雕塑,属于工程性雕塑施工劳务,则按“建筑业”税目征税,营业税税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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