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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金出现借方数应如何调整?
录入时间:2006-03-30
某单位由于对2000-2002年地税汇缴检查报告未调整,致使应交税金出现借方数,2003年8月份,按照地税汇缴的检查报告某单位进行了如下调整:
借:递延税款 9050000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8000000
——营业税 50000
——房产税 1000000
以上处理是否合适,请给予指导。
答:是否正确要分析税务机关检查补税是因为会计与税收差异造成的,还是由于多列成本或少列收入造成的。
(1)如果是差异造成的,按照上述方式调账是对的。
(2)如果是由于多列成本或少列收入造成的,则在做上述调整前先作如下分录:
借:有关科目
贷:本年利润或以前年度损溢调整
(3)如果涉及的差错发生在原材料采购、生产领用、产品入库环节且金额较大,还应当按照逐步分配法或比例分摊法将错误金额分摊到各环节中后再调整进入相关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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