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部法规
>
正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高检预发字[2002]2号
颁布时间:2002-10-21
2002年10月21日 高检预发字[2002]2号 为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在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根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西部大开发服务的意见》、《关于进一 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1、总体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和反腐败标本兼治、 重在治本的方针,结合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有特色、有重点的预防工作,促进“工程 优质,干部优秀”,为西部大开发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工作总体要求是,打防并举,强化监督,立足职能,加强协作,突出重点, 注重实效。 3、要根据西部大开发中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产业结构调整、 科技教育发展的整体规划及实施进程,针对近一个时期在建、新开工、计划开工的重 大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重大能源工程、重大水利工程、重大市政工程、重大生态建设 和环境保护工程、重大信息系统工程、重大扶贫开发工程、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大 社会发展项目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本地实施西部大开发中的重点建设项目,开 展预防工作。 4、检察机关在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项目中的预防工作一般按属地原则进行。建 设项目涉及不同地区的,有关上级检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因跨地区等情况需要整 体部署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预防工作,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负责组 织协调。 5、积极主动与纪检监察、审计、重点建设项目主管和稽查部门以及有关单位进 行联系和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掌握立项审批的重点建设项目情况,加强信 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协调预防计划和预防活动,增强合力。 6、及时掌握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工 程验收等关键环节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及时消除和减少诱发 职务犯罪的因素。 7、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及时发现导致职务犯罪发生的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 监督方面的原因,把握职务犯罪的变化趋势和发案规律,加强对策研究,向有关领导 机关和管理部门、单位提出改进建议和预防对策。 8、主动支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和单位在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中推行建筑市场廉 洁准入制、建筑单位廉政信用档案制、建设合同和廉政合同“双签制”等管理机制, 并将其与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有机结合。 9、根据工作需要,检察机关参加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有关执法部门、重点建 设项目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工程建设领域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或 者充分运用有关部门的检查结果,从中发现可能诱发或隐藏职务犯罪方面的问题,及 时分析研究并提出对策意见,推动预防措施和要求的落实。 10、要结合查办重点建设项目中发生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及时提出预防职务 犯罪的检察建议,积极帮助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内部防范机制。 检察建议应同时抄送发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重点建设项目稽查部门、审计部 门以及重点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 11、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和预防方法咨询。咨询内容的重点是区分职务犯罪罪与 非罪界限方面的法律政策,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内部防范机制方面的措施和对策。 12、通过举办讲座、预防公益宣传、发放宣传教育材料、典型案例剖析、安排 服刑人员悔罪说法等形式,开展富有成效的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预防提示,提高国 家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根据预防工作需要,在施工现场等有关场所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以便及 时发现、揭露职务犯罪,发挥警示威慑作用。 13、加强对重点建设领域行贿犯罪的预防,推动有关部门、单位加强监督,完 善制度,严格管理,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防止和减少行贿犯罪的发生。对立案查办 的重点建设项目中的单位或个人行贿犯罪案件,要及时建立档案,逐步建立行贿记录 公示、查询系统。 14、重点建设项目的预防活动由预防部门提出方案报主管检察长审核批准。要 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预防工作的实施及效果的检查和考评,保证 预防措施的落实。 下级检察院的预防工作方案要及时报上级检察院备案,预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 题要及时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上级检察院要加强对下级检察院预防工作的指导, 及时帮助解决预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重大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 要定期总结各地重点建设项目的预防工作情况。 15、重点建设项目的预防工作要在检察长领导下进行,有一名副检察长负专责, 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要按照《关于检察机关有 关内设机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分工的规定》,结合本部门的业务工作,落实重点 建设项目预防活动中各自的职责,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合力。 (3)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担保法生效前发生保证行为的保证期间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