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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国税函[2008]151号颁布时间:2008-04-11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太平保险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8]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