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税函[2008]9号颁布时间:2008-01-03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关于明确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成员企业名单的申请》(合保豫分发[2007]87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2]226号)的有关规定,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及所属各中心支公司设立单独帐套,实行独立核算,其下辖营销服务部实行报账制,归并到中心支公司进行会计核算。经研究,同意以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及所属中心支公司为单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具体名单见附件),各主管税务局机关应按照文件规定,切实履行纳税监管和检查职责。
附件: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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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机构所在地 |
会计核算所属机构 |
1 |
一、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郑州市 |
河南分公司 |
2 |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花园路营销服务部 |
郑州市 |
河南分公司 |
3 |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学路营销服务部 |
郑州市 |
河南分公司 |
4 |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牟营销服务部 |
中牟县 |
河南分公司 |
5 |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密营销服务部 |
新密市 |
河南分公司 |
6 |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郑营销服务部 |
新郑市 |
河南分公司 |
7 |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巩义营销服务部 |
巩义市 |
河南分公司 |
8 |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登封营销服务部 |
登封市 |
河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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