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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补海上石油开采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6]411号
颁布时间:2006-12-04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补海上石油开采企业名单的通知
》(财税[2006]1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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