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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工会经费委托地税机关代征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工[2007]69号
颁布时间:2007-07-04
各市、县(区)总工会、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针对近期各地在实施《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闽工[2007]7号,以下简称《办法》)中反映的一些普遍问题,经研究,作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工会经费委托代征范围、比例
1、全省各地应严格按《办法》规定的代征范围和代征比例执行。个别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代征范围的,需经市、县(区)总工会与同级地税机关商定,并报省总工会和省地税备案。
2、财政拨补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不纳入委托代征范围,其应拨交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或由工会组织自行收缴。具体单位名单经各市、县(区)总工会汇总签章后送交相关地税征收机关备案。
3、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福建省总工会批准实行自管工会经费的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的所属缴费单位,暂不委托代征、按现行缴费方式、程序执行,其具体单位名单由以上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提供并经省总工会和省地税局审核签章后送交相关地税征收机关备案。
4、实行自管经费的省直属企业工会所属基层缴费单位应缴纳所在地地方总工会部分的经费,按其应缴纳的比例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其具体单位名单与代征比例经省总工会和省地税局审核签章后送交相关地税征收机关备案。
二、关于工会经费计费依据和征收方式
1、全部职工和工资总额的构成,按国家统计局1990年1号令规定实行,即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构成。
2、查账征收方式:对于账证健全,能如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与职工工资薪金情况的缴费单位,经地方税务机关确认,实行查账征收方式,以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工会经费的计费依据。
3、核定征收方式:对于账证不健全,不能如实反映职工工资薪金情况,或按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缴费单位,经地方税务机关确认,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参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同行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工会经费的计费依据,但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三、关于工会账务管理体制
1、各设区市总工会应本着有利于工会工作开展的原则,合理理顺、划分好与市内各区、产业工会所管辖的企业单位工会经费的归属与分成问题。
2、全省乡镇企业代征比例与其他企业代征比例一样,按工资总额的0.8%委托地税代征。今后全国总工会或省总工会如有出台乡镇工会财务管理体制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四、关于工会经费拨缴登记事项
各市、县(区)总工会和地税机关应提前做好各单位拨缴工会经费的登记工作,总工会应将已成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名单及时提供给地税机关。根据软件开发、安装使用的需要,《福建省缴纳工会经费登记表》格式全省统一,请及时做好登记表的发放和回收工作。各县以上地方工会用电子表格汇总后于7月25日前传给同级地税局规费科(股)。
五、关于工会经费申报及催缴
工会经费拨缴申报与税收申报同表、同时、同方式进行。申报方式可采取上门申报、邮寄申报、电子申报等方式。每月10日前为申报缴纳期,滞纳金从16日开始计算。对于零申报或未申报的各缴费单位,地税机关应及时将单位名单提供给同级地方总工会。催报催缴以工会为主,地税机关积极配合。对缴费数额较小的单位,实行按季或按半年征收,由主管地税机关决定。
六、关于工会经费申请缓缴
根据《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符合条件可申请缓缴工会经费的缴费单位,需向主管地方总工会填报《工会经费缓缴申请表》,经主管地方总工会批复后方可执行。经批准缓缴的,在缓缴期内免缴滞纳金,缓缴期满后应当如数补缴工会经费。
七、关于上报工会经费集中户
由于工会经费退库工作的需要,各市、县(区)总工会需将工会经费集中户户名、账号、开户行于7月15日前逐级汇总上报省总工会。
八、关于工会经费代征工作经费计付
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全额委托代征的市、县(区),其代征工作经费按代征总额的4%计付;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0.8%委托代征的市、县(区),其代征工作经费按代征总额的10%计付。工作经费支出会计核算办法另行通知。
九、关于《办法》实施时间
代征软件2007年7月1日起在福州市调试、运行,2007年8月1日开始全省全面安装使用。8月1日代征软件全省全面安装使用时,原未委托地税代征的地方,各缴费单位7、8两个月工会经费一并收缴;未成立工会的按规定组建工会,对于到6月30日止开业投产(开业投产时间难以确认的,以其第一次向税务机关申报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月开始计算)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缴费单位,给予两个月的工会组建期,逾期应按月缴纳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和0.5%的补偿金。企业成立工会时,所缴纳的工会筹备金按工会留成比例返还企业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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