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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提供泥浆工程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5]203号
颁布时间:2005-05-16
2005年5月16日 闽国税函[2005]203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提供泥浆工程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 函[2005]375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提供泥浆工程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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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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