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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确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
闽地税发[2005]78号
颁布时间:2005-05-17
2005年5月17日 闽地税发[2005]78号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 务局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确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 知》(国税发[2005]6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规定的将严 肃追究责任。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确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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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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