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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与斯里兰卡互免国际航空运输收入间接税换函生效执行的通知

闽地税发[2005]60号颁布时间:2005-04-15

     2005年4月15日 闽地税发[2005]60号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厦门),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 州、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与斯里兰卡互免国际航空运输收入间接税换函生效 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与斯里兰卡互免国际航空运输收入间接税换函生效执行 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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