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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州市停车场定额发票印制问题的批复
闽地税函[2005]55号
颁布时间:2005-04-07
2005年4月7日 闽地税函[2005]55号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福州市自行车、摩托车停车场寄存费发票印制问题的请示》(榕地税 发[2005]3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 1、增设版面金额为叁角的《福建省**县(市)停车场定额发票》,行业代码 为:7,发票种类代码为:084。 2、版面金额在壹元(含壹元)以下的停车场定额发票,暂不使用防伪水纹纸印 制。 此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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