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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扶贫济困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发[2005]19号颁布时间:2005-02-01

     2005年2月1日 闽国税发[2005]19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单位:   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省国税系统加强干部队伍道德建设,树 立良好国税形象的重要举措之一。最近,总局从税务实际出发,出台了《全国税务系 统扶贫济困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对来自系统内部干部职工自愿捐款的扶贫 济困资金,设立“全国税务系统扶贫济困资金”进行统一规范的管理和使用,以切实 帮助本系统有特殊困难的干部职工排忧解难。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 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扶贫济困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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