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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税系统荣获福建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情况的通报

闽国税函[2005]60号颁布时间:2005-02-18

     2005年2月18日 闽国税函[2005]60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2005年1月11日,省政府在福建会堂隆重召开了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 暨表彰大会,并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福建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的决定》(闽政文[2004]333号),对为就业再就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 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全省国税系统在这次大会上受表彰的有:   一、福建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莆田市国家税务局   龙岩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   三明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   二、福建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工作者   郑亚和    漳州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副主任科员   谢晓岚(女) 南平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科员   冯建忠    宁德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科员   唐祝钦(女) 省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再就业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 定的大局。为有力的推动我省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省局要求全省国税干部要按照“懂 政治、懂政策、懂感情”的原则,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认真做好 再就业工作。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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