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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闽财税[2004]73号
颁布时间:2004-12-27
2004年12月27日 闽财税[2004]73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 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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