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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0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闽地税函[2004]126号
颁布时间:2004-06-12
2004年6月21日 闽地税函[2004]126号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泉 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不发厦门): 根据省统计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数据,全省2003年度在岗职工平 均工资为14310元,月人均1193元;不含厦门则为13363元,月人均 1114元。各地执行养老保险费征缴政策时,按不含厦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 计算。 希知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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