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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建省三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GMP技改项目第二批国产设备购置抵免企业所得问题的通知
闽地税函[2003]214号
颁布时间:2003-12-01
2003年12月1日 闽地税函[2003]214号 南平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福建省三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GMP技改项目第二批国产设备抵免申请。经 审核,申报设备属于原GMP技改项目所属的后续设备,申请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财税字[1999]290号以及闽地税政二[2000]21号有关规定,同 意该技改项目所购置的第二批国产设备(见附件)投资按规定给予抵免企业所得税。 附件未予确认的国产设备以及虽确认但实际非该技改项目所属设备或实际未购置的国 产设备均不得享受抵免优惠。 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产设备清单(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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