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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赞助奥运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6]38号颁布时间:2006-02-24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赞助奥运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3号)规定,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对第29届奥运会提供的按照市场价格确认的现金等价物赞助支出(包括电信产品和服务支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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