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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蚌埠国家直属储备糖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4]260号
颁布时间:2004-06-29
2004年6月29日 皖国税函[2004]260号 蚌埠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及国家直属储备糖库和 肉冷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75号)规定,对坐落在你市的蚌 埠国家直属储备糖库(中糖世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在2005年底前从中 央财政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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